導讀
2月27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局部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1.協調與全文強制國家工程規范的有關要求;2.強化綠色建筑的碳減排性能要求;3.優化實施效果,與現行相關標準進行協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局部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22年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的通知》(建標函〔2022〕21號),我部組織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修訂了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bzzqyj@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30號;郵政編碼:10001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4日。
附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局部修訂征求意見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根據通知,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1.協調與全文強制國家工程規范的有關要求;2.強化綠色建筑的碳減排性能要求;3.優化實施效果,與現行相關標準進行協調。
征求意見稿提出,星級綠色建筑應明確全壽命期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強度,并應明確降低碳排放強度的技術措施。
根據征求意見稿,結合當地氣候和自然資源條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評價總分值為15分。
采取措施降低建筑全壽命期碳排放強度,評價總分值為30分。降低10%,得10分;降低20%,得20分;降低30%,得30分。
采取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降低碳排放等其他創新,并有明顯效益,評價總分值為40分。每采取一項,得10分,最高得40分。
全文如下: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22年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的通知》(建標函〔2022〕21號),我部組織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修訂了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bzzqyj@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30號;郵政編碼:10001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4日。
附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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