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高見
2023年全國(guo)(guo)兩會上,全國(guo)(guo)人大代表、海爾集團董事(shi)局主(zhu)席、首(shou)席執行官周云杰帶(dai)來多份建議,涉及工業互聯網、科(ke)技創新(xin)、養(yang)老服(fu)務、綠(lv)色經濟(ji)等不同領域。
據(ju)了解,這是周云杰連續七(qi)年為中國工(gong)業(ye)互(hu)聯網發展建(jian)言(yan)。今年他著(zhu)眼工(gong)業(ye)數據(ju)的(de)利用率不高、流通受(shou)阻(zu)礙的(de)問(wen)題,建(jian)議加強工(gong)業(ye)數據(ju)標準(zhun)化(hua)體系建(jian)設,推動普惠AI助力中小微企業(ye)成長。
同時,低碳也成為周云杰新的關注方向。周云杰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談到,碳普惠是“雙碳”目標下減碳的一條重要路徑,通過獎勵個人、企業的低碳行為促進減碳,仍存在各地平臺互不聯通、市場活躍度不高的難題。對此,周云杰建議,制定針對低碳行為的統一量化標準,由相關政府部門建立全國性碳普惠平臺。
南都:你今年擬提交《關于制訂<碳普惠促進法(草案)>的建議》(下稱《草案》),其中的考量是什么?
周云杰:碳普惠是通過為企業及個人的節能低碳行為賦予價值等方式建立的自愿碳減排激勵機制。2015年廣東率先啟動碳普惠制試點,建立全省統一的碳普惠制推廣平臺,根據用戶出行和消費行為計算“碳足跡”(碳耗用量),乘坐公交、垃圾分類的低碳行為可以收到“碳幣”獎勵,用來兌換產品服務優惠等商業激勵,以及如公交費減免、“碳幣”換乘車卡等政策激勵。廣州政府2022年發行430萬枚“碳幣”,碳普惠核證減排量超過150萬噸。到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十余個省市實施了碳普惠政策。
但是(shi)我們也要看(kan)到(dao),碳普惠制(zhi)(zhi)度(du)在(zai)取得進展的(de)同時(shi),各地(di)碳普惠實踐(jian)存在(zai)頂(ding)層(ceng)設計(ji)缺失,各平(ping)臺難以聯通,且面臨配套制(zhi)(zhi)度(du)建(jian)設不足(zu)、監(jian)管(guan)機(ji)制(zhi)(zhi)不完(wan)善(shan)等問題。因此,我建(jian)議考慮(lv)制(zhi)(zhi)訂《草案(an)》,建(jian)立(li)標準化碳足(zu)跡(ji)核算機(ji)制(zhi)(zhi)和統一的(de)碳普惠系統平(ping)臺,頒布配套的(de)制(zhi)(zhi)度(du)與標準,設立(li)全國碳普惠管(guan)理及(ji)運(yun)營機(ji)構等。
南都:為什么建議建立統一的碳普惠平臺?由誰來建立和管理?
周云杰:當前,國內已建成多個成體系的碳普惠平臺,比如“上海市綠色出行碳普惠平臺”、深圳“低碳星球”小程序等,以及部分企業主導的碳普惠平臺等。然而,各地的平臺基本僅針對當地有限的碳普惠應用場景,且平臺的運作規則不同、缺乏統一的碳足跡核算標準,各平臺之間難以聯通,碳普惠減排量無法在全國范圍內流通和消納,進而導致市場參與主體有限,整體碳普惠市場活躍度欠缺。
我認為,要想解決這些問(wen)題,首(shou)先(xian)要建(jian)立統(tong)(tong)一(yi)的(de)(de)(de)碳(tan)(tan)(tan)足跡核(he)算(suan)標準和核(he)算(suan)方(fang)法,在此基礎上建(jian)立功能全(quan)面(mian)的(de)(de)(de)“全(quan)國(guo)碳(tan)(tan)(tan)普惠(hui)(hui)系統(tong)(tong)平臺”。依托生態環(huan)境部(bu)、發改委、工信部(bu)、交通運(yun)輸部(bu)、能源局等多部(bu)門的(de)(de)(de)既有監管經(jing)驗與(yu)(yu)專業(ye)人才(cai),組(zu)建(jian)全(quan)國(guo)碳(tan)(tan)(tan)普惠(hui)(hui)管理(li)運(yun)營(ying)單位及其試點(dian)地區分支機構,承擔包括項(xiang)(xiang)目試點(dian)評定與(yu)(yu)管理(li)、碳(tan)(tan)(tan)普惠(hui)(hui)方(fang)法學備案(an)與(yu)(yu)評估、碳(tan)(tan)(tan)普惠(hui)(hui)系統(tong)(tong)平臺建(jian)設與(yu)(yu)運(yun)營(ying)在內的(de)(de)(de)各項(xiang)(xiang)職能。
南都:這樣一個全國范圍的碳普惠平臺,如何從無到有?
周云杰:我覺得可以先從擴大碳普惠試點的范圍開始。首先,將已采用碳普惠方案的地區優先作為試點,納入統一監管框架內,并制定碳普惠地區試點申報機制,鼓勵更多未進行碳普惠探索的地區申辦試點并給予國家政策激勵。同時,評選出優秀的試點項目,給予政策激勵并在全國推廣,從而不斷增加這一制度的影響力,逐步實現建設全國性碳普惠制度的目標。
具(ju)體而(er)言,可(ke)以(yi)選取(qu)環(huan)境公益性高(gao)、普及(ji)性強(qiang)、數據標準化、流程成熟化的場景率先作為項(xiang)目(mu)(mu)試(shi)點。例如(ru),可(ke)以(yi)將(jiang)“廢舊家電回(hui)收再生循環(huan)類(lei)(lei)項(xiang)目(mu)(mu)”等循環(huan)經濟類(lei)(lei)項(xiang)目(mu)(mu)率先作為碳普惠項(xiang)目(mu)(mu)示范,使得參與回(hui)收的個(ge)人和企(qi)業均可(ke)依據相關減排量獲得政策和商業上的激勵。
南都:收集用戶的“碳足跡”信息是否會涉及隱私保護問題?如何應對碳普惠實踐中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
周云杰:碳普惠數據涉及個人方面的主要是公民出行與消費數據。目前,我國國家層面尚未頒布過專門針對碳普惠的政策或法規,對于碳普惠數據的收集與保護,目前已有的政策難以發揮強有力的監督管理作用。
對此,我建議在《草案》中規(gui)范既有的和擬(ni)進(jin)行的碳(tan)普(pu)(pu)惠(hui)實(shi)踐,對碳(tan)普(pu)(pu)惠(hui)實(shi)踐中發生的碳(tan)普(pu)(pu)惠(hui)個人(ren)信息泄(xie)露的潛在風險(xian)點給予(yu)規(gui)范,對于(yu)參與主體、管(guan)理運營人(ren)員及技(ji)術(shu)服務(wu)機構的不合規(gui)行為(wei),應(ying)分別予(yu)以處罰規(gui)定(ding),從而維護碳(tan)普(pu)(pu)惠(hui)市場良好的運行秩序(xu)。
南都:在一份提高工業數據應用水平的建議中,你聚焦工業數據標準化、流通體系的建設。在你看來,目前工業數據應用存在哪些管理和技術上的難點?
周云杰:數據作為新生產要素,對數據的高水平應用是促進新型工業化的內生動力。但目前工業數據的應用還處于中低水平,我認為存在三大難點。
首先是數據利用(yong)率(lv)不高。受制于工業水平(ping)不同,工業數據尤其是OT(Operational Technology,操(cao)作技術)數據的失(shi)真(zhen)問題突出(chu),大量數據被采集但沒有被有效(xiao)利用(yong)。
其次,目前66%的工(gong)業互聯網平臺集中在(zai)設備管理、生產(chan)管控場景(jing),而數據分(fen)析處理能力不足(zu)、與AI深(shen)度(du)融合的數據智(zhi)能技術(shu)也不成熟,影響了(le)工(gong)業智(zhi)能化(hua)應用的落地。
從數(shu)據互聯互通的(de)角度看,還存(cun)在由于接(jie)口規范不統(tong)一、標(biao)準機(ji)制不兼(jian)容,平臺(tai)間數(shu)據流(liu)通阻力(li)較大的(de)問(wen)題,難以(yi)形成通用(yong)的(de)數(shu)據流(liu)通體系。
南都:對工業數據在應用上遇到的上述難題,你有何建議?
周云杰:我建議從三方面進行優化。由國家部門牽頭,行業龍頭主導,統一工業數據的應用規則和技術要求,并在重點行業、領域、地區開展試點,加快推廣。
通過推(tui)進工業大數據與(yu)人工智能關(guan)鍵技術的落地應用(yong),構建工業大腦新業態,推(tui)動普惠AI助力中小微企(qi)業,讓企(qi)業用(yong)得起、用(yong)得好(hao)。
最后,我還建議培(pei)育一批專業(ye)化的(de)工業(ye)大數據(ju)服務商(shang),參與工業(ye)數據(ju)確權、流轉、交易的(de)規(gui)則(ze)建設,壯大生態鏈(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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